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8号)要求,我院各分院(部)实验数据管理人员每学年要填写基表三至基表七共五个实验数据报表,报表的数据均按教育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从每年的九月一日到第二年的八月三十一日)进行统计。今年,各分院(部)要填报的是2019年度(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的实验室数据,填写说明与样表见附件(命名为“上报数据表及参考信息”)。
要求:各分院(部)所填各项报表必须严格按照说明格式进行填写,不能自行增减或改动格式。
各项报表务必在2020年9月11日之前交资产与信息管理中心。
各分院(部)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均要,纸质版需分院(部)院长(主任)审核签字盖章。
资产与信息管理中心
2020-8-31